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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0
青海金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门源县蕨麻科技开发特色种植与特色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收悉,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审批
该项目经门源县经信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门经商备案〔2016〕154号)批准。
2、建设地点
门源县海北州生物园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括蕨麻种植基地和蕨麻加工基地两部分内容。蕨麻加工基地总占地面积60300m2,总建筑面积8691.23m2,绿地面积600m2,年生产蕨麻干150吨/年,蕨麻脯饯30吨/年,蕨麻甜酱60吨/年。蕨麻种植租赁门源县金祥特色种植专业合作社2229亩耕地。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26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8%。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门源县县城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及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应在工程构筑物养护场地布置沉淀池,将混凝土养护废水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洒水降尘等,严禁外排。施工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含油废水应在维修场地进行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集油池处理后,下层废水用水泵抽排放出,用于洒水降尘。少量废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应科学管理,文明施工,设立施工屏障,洒水降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烟尘需通过除尘净化后,达标排放,推荐采用旋风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在临时生活区布设密闭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收集清运垃圾。
4、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与施工方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三、必须执行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并在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事宜。